时间:2024-11-23 13:20
一、主动辞职有什么损失
自我申请离职仍可能面临各种风险产生的潜在受损。
首先,您或许无法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除非在你所就职的雇主存在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
其次,若您所在的单位为您提供了一系列特殊待遇(例如:培训后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到期),自主离职可能导致您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自主离职也有可能对您在现行机构中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已累积的工作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主动辞职有劳动补偿吗
在通常情况之下,当员工自主提出离职时,他们将无法获取到相应的劳动补偿金。然而,若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工资,以及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员工不得不选择主动离职的话,那么这些员工是有权利要求得到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主动辞职有没有失业补偿
在大多数情形下,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并不会伴随着领取到失业救济金的权利。这主要是因为,失业救济金往往是为了应对非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失业状况。然而,若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工作环境,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从而迫使员工不得不选择主动离职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是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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